为积极贯彻国家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指示,高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区出台了《关于做好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从2006年1月起,我区将每年从区财政列专项资金用于免除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2006年列专项资金680万元免除24432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区政府2006年要办的十二件实事之一。